一場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,雖然一度打亂了重慶康明斯的工作節奏,但是沒有打亂重慶康明斯的打假決心與打假行動。半年來,在公司打假工作組的領導下,根據年初制定的打假目標,重慶康明斯開展了如下打假行動:第一,積極推進前兩年尚未關閉的打假項目對于這些尚未關閉的打假項目,重慶康明斯主動地、積極地與公安機關和法院聯系,使得工作不斷向前推進。其中,侯某某生產假冒康明斯發動機的刑事案件,獲得了法院的刑事判決書。法院判決:被告人侯某某犯假冒注冊商標罪,判處有期徒刑-年六個月,緩刑二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六萬元。同時,被告人侯某某已退出的違法所得人民幣四萬元,予以沒收,上繳國庫。第二,新開展了4個打假項目根據客戶、經銷商與主機廠的舉報,上半年,重慶康明斯發現銷售假冒發動機的線索4條,均已開展調查與打擊行動。其中,發生在四川省的案件,公安機關已經立案偵查;發生在江西省的案件,已經獲得公安機關受理:發生在廣東省的案件,已經與客戶達成一致意見,并簽署了《合作打假協議書》;發生在陜西省的案件,正著手開展調查取證工作。
在此,重慶康明斯向各供應商、經銷商和主機廠重申舉報有獎的政策,并呼吁大家,積極提供涉假線索,配合與支持打假工作,共同凈化康明斯發動機與零部件的市場秩序,維護我們共有的合法權益。重慶康明斯承諾,將一如繼往地貫徹打假戰略,對侵害康明斯知識產權的違法犯罪行為,依法追究嫌疑人的法律責任。